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鲁法执行:奥迪车主六年赖账路的终结

  发布时间:2018-01-23 16:55:42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通常被称为 “老赖”,但是正所谓”没有最赖,只有更赖”, 近日鲁山县法院就执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好在被执行人高某在被采取逮捕措施前的最后一刻幡然醒悟,履行了6万余元案件款,在最后关头躲过了“一劫”。

    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因经商急需资金周转,家住辛集乡高某夫妇向他人借款以渡过难关,并出具了借条。最终随着生意越做越大,甚至连续添置了奥迪等不同品牌的三辆汽车,但直到“熬死”了当初好心帮忙的债主, 6万元借款却拒绝偿还。无奈,家住磙子营乡某村的出借人之妻王某于2017年5月份将家住辛集乡某村的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高某夫妻二人返还上述借款及利息。法院作出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面对前来强制执行的法官,高某的丈夫干脆玩起了失踪,高某更是百般抵赖,声称:“自己家的钱都在其丈夫手中,要钱没有,实在不行就枪毙我算了,反正也不想活了!”当执行法官询问"此前已经查封了其名下的三辆汽车,怎么解释"时,高某却略带调侃地说:“车早就被抵押出去了,法官要是帮着要回来,那感情好了!”

    通过几次接触,执行法官感觉到确实遇到了对手,遂对高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希望她能够及时认识到错误。谁知期间虽然多次谈话,高某却没有丝毫醒悟的意思,待到15天拘留期满执行法官按照申请执行人王某的自诉申请,向其宣布决定逮捕时,本来已经换好衣服满心欢喜等着放人的高某却瞬间“石化了”。还没等法官宣读完逮捕决定,高某就瘫坐在了地上,连连表示愿意还钱,请求立马打电话联系家人朋友凑钱。

    看到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将手机递给了高某,一通电话过后就表示只要能放人,上午保证会把钱全部送到。面对刚才还口口声声说没钱的高某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执行法官也是愣住了,并表示如果按时还钱,取得王某谅解并申请撤回刑事自诉,法院可以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听到这里,高某略微的镇定了下来,并表示愿意主动向王某道歉。

    果然,上午11点多钟,高某的一个朋友就将6万元案件款全部送到了法院,收到钱的王某也出人意料的对高某表示谅解,最终高某避免了进一步的刑事责任追究,恢复了自由。

责任编辑:耿海鑫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