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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代表委员助阵冬季攻坚,一天执结八案

  发布时间:2018-11-24 17:17:07




    11月23日上午7:30,鲁山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整齐列队,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发”的一声令下,迅速登上警车,迎着凛冽的寒风分头赶赴执行一线。据了解,鲁山县人民法院这次“冬季攻坚”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共出动警力50余人次,警车10台次,在该院副院长张燕伟和执行局局长胡春生的带领下分成两组奔赴县城区域及辛集乡、董周乡、马楼乡等乡镇,成功抓获失信被执行人11名,当天执结案件8起,涉案标的额34万余元,对三人采取拘留措施,另有2名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压力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法律义务。参加见证执行活动的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县法院集中执行行动有力度、有速度,同时也有温度,是推进法治鲁山、诚信鲁山建设的有力措施!”

    宾馆老板落网,集中执行首战告捷

    执行干警登车后便直奔本次集中执行的第一个目的地。早晨7:40左右,抵达鲁山县城南环路某宾馆,执行法官立即指挥同行法警布控,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杜某(同时也是该宾馆的老板)一举抓获。

    家住石龙区的杜某在2017年为同乡王某提供担保,向本案申请人借款共计8.8万元,随后杜某又向本案申请人借款0.4万元。借款期满,申请人多次向王某讨要欠款未果,于2018年4月将二人诉至法庭。6月,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和杜某分别向本案申请人偿还欠款8.8万元和0.4万元,杜某对8.8万元欠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今年10月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田金生便立即向杜某等两名被执行人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二人申报个人财产并履行法律义务。然两名被执行人千方百计躲避执行,一直不肯露面。执行干警经多方查询得知杜某在鲁山县南环路经营着一家宾馆,便嘱咐申请人留意其行踪。在掌握杜某活动规律后,将其作为本次行动的第一站。

    据悉,经过执行干警的反复释法教育,杜某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向申请人支付了2万元欠款,最终免于囹圄之灾。

    交通肇事拒赔偿,拘留所里走一遭

    家住董周乡某村的范某驾机动三轮车将同村60多岁的乔某撞伤,致左眼失明。双方经多次协商都未能就医疗赔偿等达成一致,最终闹上了法庭。2018年7月,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范某自愿于7月22日前赔偿乔某各项损失1.4万元的调解协议。

    调解书生效后,乔某多次向范某讨要赔偿款,都被推诿,无奈于8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师晓明了解到乔某的情况后,便立即前往范某家中送达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赔偿款,范某当时爽快的表示马上想办法筹钱。执行干警看着积极配合的范某,虽然心里犯着嘀咕,但依然按照规定给予乔某时间筹集案款。谁知范某自此便早出晚归,跟执行干警玩起了“捉迷藏”,师晓明随后两次登门都扑了空。

    这次集中执行便将范某列入了重点抓捕目标,执行干警一大早便赶到范某家中,将正准备外出的范某一举抓获带回了法院。面对执行干警耐心教育,范某始终执迷不悟,反复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最终被送进了拘留所。

    无力履行案件款,司法救助显温情

    家住张店乡某村的常某因同妻子离异,留下的孩子无人照料,便约定给付同村的张某一定费用让其代为照顾孩子。起初常某也按时向张某支付照顾孩子的费用,但是2016年的一场病使本就贫困的常某更是雪上加霜。张某看在同村的面子上,在常某生病期间依旧代为照料孩子,然而常某却无力偿还不到两千元的费用了。家庭困难的张某多次讨要无果,最终双方闹上了法庭。

    11月23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常某家中的时候,看到的是破旧的房屋和常某褴褛的衣衫。而常某却表示知道执行干警的来意,主动配合执行工作,随同执行干警来到了鲁山县人民法院。贡恩法庭长经过询问了解到常某的情况,同时得知常某还在上小学的孩子无人照顾,便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领导。经过研究,胡春生局长决定:常某不予拘留,张某申请的执行款通过司法救助解决。

    当常某得知这一决定时,感动的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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