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人民陪审员自身素质,提高案件陪审质量,12月22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法院举办第四期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对4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素质和审判技能。
此次培训,着重从多发的婚姻家庭、人身伤害、涉农等民生案件入手,有针对性的学习了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学习过程中,以理论观点与具体实例相结合,贴近基层工作实际,对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庭审,参加案件调解过程中常遇到的纠纷类型分别作了相关介绍。政治部以《法官行为规范》以及《鹿邑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为切点,结合近几年来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情况,详细的为人民陪审员介绍了业内业外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制度,以及作为人民陪审员需要注意的事项。
齐梅英院长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法制宣传和沟通协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履行起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要严格规范行为,强化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珍惜陪审员岗位和平台,认真履职,勤勉敬业;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遵守审判制度,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注重司法礼仪,充分履行职责争当一名人民满意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