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项城市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摇号的方式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避免了陪审员选用的“暗箱操作”。
建立人民陪审员库。对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民陪审员226名人民陪审员,根据个人特长、专业特点分成民间矛盾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工程技术质量、消费者权益五个组,每组按照姓氏笔画进行编号。
规范摇号细则。制订《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摇号抽取办法》,细化了具体的操作规程:需要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业务庭提前10天将申请表交给院人事科,由人事科结合案件性质,从五个小组中通过摇号机摇号抽取陪审员。每个案件摇号三轮,第一轮为首选,第二、三轮为候选,若前一轮陪审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审时,按顺序从后一轮确定陪审员。对于特殊案件,从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陪审员范围内摇号抽取。确定陪审员后,由业务庭书面通知陪审员及其单位。
加强过程监督。人事科在摇号抽取人民陪审员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干警到场监督,并在决定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通知书副本上签字,确保摇号的公正性。
摇号抽取陪审员,切断了陪审员与法官之间的固定联系,保证了案件审判的公正性,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消除了当事人对司法腐败的担心。今年人民陪审员所参审的案件无一涉诉信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