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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再次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6-06-14 21:14:26



    近日,鲁山县法院再次被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标志着该院卫生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该院党组以“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为总抓手,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环境卫生,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明确办公室为“创卫”工作牵头部门,制定创建方案并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力度,加强绿化建设和标准化食堂等的建设,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融入到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之中,努力创建环境整洁、优雅的审判机关。

    该院办公室还针对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检查和验收标准,牵头组织对全院卫生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卫生工作责任到人,使院机关整体环境卫生再上新台阶,使院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该院将以此次荣获卫生先进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工作,为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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