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将2010年确定为“制度创新年”,切实加强基层法院建设是此项活动的突破之一。而鲁山县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更是希望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推动该院制度创新,从而形成衔接有力,制约有效,符合形势任务要求和司法规律的制度体系,推动各项工作更加健康、规范、科学发展。为达到以上工作目标,该院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开展好此项工作。
第一、明确思路,制定好活动实施方案。院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创新重点,明确思路制定出了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通过创新队伍管理机制、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创新审判调研指导机制、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创新纠纷解决机制、创新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机制、创新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创新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机制八个方面把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院内各个工作部门。活动方案还特别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在开展好此项活动的基础上,安排部署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
第二、采取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各部门在落实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特别制订了相关制度采取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开展调研,起草相关制度草案,并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尤其听取审判一线办案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草案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8月底前交院党组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下发实施。
第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院活动领导小组,适时对各部门制度创新活动进行督查,对成效明显的部门进行表彰,对走过场,效果差,问题多的部门除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关分值外,还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全面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