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市中院《法院工作信息》第90期以《鲁山法院四项机制促陪审员依法履职效果凸显》为题刊发了鲁山县法院在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
8月24日,市中院院长刘冠华阅后批示:鲁山法院该项工作想出了一些办法,提升了案件服判息诉率,要坚持做好。其他法院要举一反三,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
接到批示后,鲁山县法院专门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刘冠华院长的批示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院党组一致认为,刘冠华院长的批示,既是对鲁山县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体干警的鼓舞和鞭策。会议明确了下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继续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的各项机制,通过制度完善实现各项管理机制的常态化、制度和规范化。此外还要进一步创新举措,抓好落实,并及时发现各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确保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以发挥更为广泛的带动效应。二是通过大力宣传,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人民陪审工作,努力营造人人争当陪审员、当好陪审员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民主司法的参与度,更好的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的制度优势。三是要以此项工作取得成效为契机,总结工作经验,集聚后发优势,凝聚全院争先创优的热情,确保全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