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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为鲁山县法院魏钰玺同志记个人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6-08-29 16:46:08


    近日,省法院印发《关于为2015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功的决定》,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柳林人民法庭副庭长郑文文等7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鲁山县法院魏钰玺同志是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魏钰玺现任县九届政协常委、让河法庭庭长。在法院工作17年来,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200余件,大都以调撤方式结案。在办案过程中,她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使大量的民事案件得以调解处理,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她的事迹曾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河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曾先后获得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平顶山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平顶山市首届鹰城巾帼建功法官、平顶山市“十佳政法干警”、平安河南十大巾帼调解之星、全国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省法院党组号召,全省各级法院要以立功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活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广大干警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动力,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任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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