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鲁山县法院举办2016年第二期人民陪审员培训班,专门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培训班由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李三光担任主讲,100余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
新的《行政诉讼法》自去年5月1日起实施,李三光庭长主要围绕《行政诉讼法》修订后的新变化、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当事人诉权保护、行政诉讼中的异地管辖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还结合多年来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所办理的案件,介绍了《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行政相对人诉权保护方面的变化以及如何正确实施的若干问题,并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整个讲课内容丰富、案例剖析细致入微,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实践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非常符合人民陪审员对业务知识的需要。整个培训课程中,人民陪审员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受到了教育和启发。
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新《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法律,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民主司法理念有着诸多契合点,今后将自觉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参审实践中去,严格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还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