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38个集体、120名个人进行表彰。鲁山县法院张良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曾艳阳榜上有名,分别被表彰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张良法庭下辖四个乡镇,辖区面积426平方公里,人口27万。2015年,该庭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全体干警“舍小家、顾大家”,坚持吃住在法庭,争取更多的工作时间清理积案,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03件,无矛盾激化和越级上访案件,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该庭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四次,集体二等功二次,集体一等功一次,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先进人民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曾艳阳同志自2005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亲自主审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时军锋等人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案、融宁丰煤矿重大责任事故案等重大疑难案件。10余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和引起当事人上访案件。先后获得鲁山县三八红旗手、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个人三等功、平安河南巾帼调解之星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