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执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建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井慧宝,审委会专职委员罗国恩志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长。中院刑一庭、刑二庭负责同志、执行局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及执行局全体人员在本院分会场参会。
会上,中院执行局长井慧宝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中院执行局根据各基层法院各项执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统计排名,总体成绩前3名的汝州法院、郏县法院、宝丰法院和后3名的叶县法院、舞钢法院、石龙法院院长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和表态发言。
最后,刘冠华院长做重要讲话,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主动争取各方重视支持,合力推进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各基层法院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汇报,主动争取各方重视支持,集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构建。二是牢固树立“打字当头”意识,始终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大胆使用拒执罪手段,认真负责地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广泛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深入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三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执行行为。要严格落实执行改革工作要求、终本案件程序要求、6个月办案时限要求、庭局院长主体责任要求以及风廉政建设要求。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坚决实现2017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