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鲁山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情况

  发布时间:2016-12-08 17:13:31



    随着“双节”临近,危险驾驶等危害交通安全的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为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驾驶、平安出行的意识,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12月8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今年以来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情况。

    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新闻发言人李永超通报称,今年以来鲁山县法院针对交通违法犯罪特别是危险驾驶犯罪持续增长的实际情况,专门成立机构、增加人员,强化案件繁简分流,落实“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原则,采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截止目前共审结涉及交通安全的危险驾驶案件203件,审结交通肇事案件40件,243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后李永超又专门通报了徐某某、王某醉酒驾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两起案件,并奉劝大家,驾驶机动车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酿成的悲剧屡见报端,违法人员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刑事追究,特别是党员干部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追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所以,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一定要敬畏法律,敬畏交通规则、敬畏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切不可逞一时之勇,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河南法制报、鲁山电视台、鲁山简报等媒体的记者出席了发布会。

责任编辑:耿海鑫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