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开到农家院
作者:李永超 张富兴 发布时间:2010-05-11 08:53:59
鲁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大力加强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乡村、街道,极大地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张良人民法庭受理一起离婚案,原被告当事人都已年过七旬,行动不便,了解到该情况后,为减少老人到法庭开庭奔波之苦,张良法庭组织合议庭成员来到村中,在当事人家中进行巡回开庭。
图为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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