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这话一点也不假,即使是亲兄弟姐妹在涉及经济往来时,也要明算帐。近日,鲁山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发生在亲姐妹之间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原告杜侠与被告杜珍系同胞姐妹关系,而被告杜珍与被告薛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7月份开始两被告以做生意使用资金为由向原告分三次借款,总金额达到10万元。2013年8月被告薛某与被告杜珍共同向原告杜侠出具借条一张,其上载明借款金额、时间,两被告都签了字。
2015年4月份,杜侠因急用钱要求杜珍和其丈夫偿还借款,薛某说生意周转不开,借了2千元还给杜侠。之后,杜侠又多次催要欠款,杜珍夫妻都没有归还。万般无奈之下,杜侠只好把杜珍夫妇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薛某、杜珍借原告杜侠100000元的事实,有原告杜侠当庭提供的银行取款凭证、原、被告之间关于借款事实的录音证据以及薛某、杜珍共同书写的借条可以认定,本院对该借款事实予以认可,判决被告薛某、杜珍清偿借款本金98000元及利息。
编后记: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一定要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亲属间借贷,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写下借条,否则日后发生纠纷将空口无凭,死无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