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鲁山法院在该院二楼会议室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发放仪式,对新年伊始执行到位的一百多万元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县委政法委书记张铎月、县法院院长李俊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国奇出席了仪式。仪式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尹鸿涛主持。
涉民生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计福祉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为使涉及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元旦春季期间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部署和河南省高院的统一安排,鲁山法院决定自2016年12月12日开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重拳出击,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执行力度。
自活动开展以来,全体执行干警发扬敢于碰硬、甘于吃苦的精神,放弃周末、元旦假日,急当事人所急,不分班内班外开展执行工作,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全时段追堵规避执行的“老赖”,用足、用活、用准法律强制措施,尽最大力量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为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到位款260万余元。
会上,县政法委书记张铎月、县法院院长李俊峰为涉民生案件代表发放了新年伊始又追回的执行款一百多万元。
会后,张铎月书记又叮嘱涉民生案件当事人代表一定要尽快将款额发放到每一位权利人手中,让他们尽早回家团聚过一个快乐的春节。
最后,李俊峰院长郑重告诫那些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唯一的正确选择。否则,法院不但对其拘留、罚款,还将继续通过网络和电视向社会公布曝光其名单信息,使“老赖”无处藏身,甚至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