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鲁山县法院联合卫计委强制执行拒缴社会抚养费案件

  发布时间:2017-01-17 17:17:15




    1月11日,鲁山法院与鲁山县卫计委联合执法,出动警车7辆,警力40余人,对瓦屋镇多起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共拘留被执行人3人,敦促执行1人,缴纳社会抚养费2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以来,鲁山法院加大对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案件的执行力度,多次到瓦屋、马楼、仓头、熊背、张良、梁洼、辛集等地,依法强制执行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78人,执行结案40余起,执行到位80多万元。通过多次执行,间接敦促当事人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超过一千万元,有力推动了鲁山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家虽然已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但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号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继续维持处理决定。人民法院对计生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在对被执行人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书后,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的,法院将会依照法律规定,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对逃避履行法律义务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