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9时,鲁山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下乡执行时,遭遇到了当事人家属和围观群众的阻挠,最终5名妨碍执行的“老赖”家属被拘留、罚款。
案件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范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因交通事故诉诸法庭,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赵某赔偿范某各项损失26707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义务。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通知其履行义务,然而赵某长期在外做生意,具体去向不明。
在2月7日的“春雷”集中执行行动中,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说发现赵某了,于是承办法官和法警一行4人立即驱车来到位于四棵树乡黄沟村赵某家中。抵达后,执行干警并未发现赵某在家,于是向其家属亮明身份,说明来意。然而,其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声称法院判决不公,不仅拒不配合,还动手撕扯执行干警,期间赵某之妻刘某故意躺在警车前边诬赖干警打人,其余家属则打电话叫来了二十余名亲戚朋友,有的煽动辱骂污蔑执行干警,有的抢夺干警手机,有的坐到了警车引擎盖上及搬来空心砖在警车前方设起路障,阻止警车返回。
为了保证围观群众和自身安全,执行干警一方面拨打了110 报警电话,一方面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支援。
接到支援电话后,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调集、增派干警20余人警车5辆,风驰电掣奔赴事发地,并在前往的路上电话安排部署实施方案。抵达后,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将带头妨碍执行公务的赵某某、李某等7人强制带回法院。到达法院后,其家属拒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执行干警将执法记录仪中的视频材料呈现在其面前。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几人只能如实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目前鲁山法院已对赵某的2名家属进行了训诫,对另外5人进行拘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