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河南省鲁山县法院联合公安局就办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县法院副院长马步云、县公安局副政委叶春生分别就所发生行政处罚非诉行政违法行为及强制执行案件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会议由县法院新闻发言人李永超主持。
叶春生就开展拒不缴纳行政处罚罚款案件强制执行行动情况进行发布时指出,个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处罚的被处罚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既不交纳罚款,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损害了行政执法权威,对此应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截止目前,县公安局已清理出符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条件的交通违法案件2000余起,违反治安管理案件25起,总金额21万余元。已于近期依法向被处罚人送达了《催告书》,并对其中9起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续还将有大量案件移送法院审查执行。
马步云在发布会中说,县法院为落实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四项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迅速进入正轨,并初见成效:一是强化与县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李俊峰院长于2月25日主持召开了由县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对此类案件办理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二是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指导民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交通违法行为行政罚款强制执行依据合法、程序规范。特别是就催告书送达、申请立案等与法院对接的具体环节,及直接送达、间接送达过程中相关注意事项,确保工作顺畅衔接、有序流转。
三是坚持“五快”原则,即快立案、快审查、快办理、快裁定、快移送执行,通过行政违法行政罚款强制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对案件一律当日立案、当日审查。在文书送达过程中,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对经说服教育及时主动履行的,不予追究其他责任;对仍拒不履行的,将及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月25日中午,该院行政庭法官对已受理的5起公安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第一时间作出行政裁定,并驱车150余公里辗转到该县滚子营、四棵树、梁洼、鲁阳办事处等地进行送达,并通过说服教育促使5起案件当事人均履行了义务。四是强化宣传造声势,凝聚共识促进共同参与。与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和媒介广泛传播,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舆论氛围;走进社区、街道和车流集中路段张贴标语、发放传达,宣讲政策和法律,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其它未执行人,尤其是把拒不履行缴款义务的被执行人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重要举措广而告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圆满成功!
马步云还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特别是要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清单制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审查裁决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坚决落实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氛围,全力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推进法治鲁山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