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了解未成年犯罪人的家庭、社会、学习状况进行,查明他们犯罪的深层次原因,为他们的教育改造、挽救帮扶工作摸清底细。3月2日,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韩红宇带领本庭法官同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来到鲁山县辛集乡某村就一起17岁的未成年人卢某涉嫌失火罪案件向被告人所在基层组织、同村邻居和原所在某中学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案件情况。
当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学校领导了解了法官的目的后,立即找来涉案未成年人的多名同村邻居和班主任前来说明情况。多名邻居和被告人所在班的班主任详细介绍了该未成年学生平时的家庭、思想状况和学习等表现,法官们也认真听取相关情况并做好笔录。交流结束后,韩庭长说:“未成年犯不同于一般的犯罪,他们大多心智不成熟,自我认知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对失火罪的后果认识不足。特别是学校在教给他们知识的同时要多注意关心他们的思想成长,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法治教育,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犯罪发生。”
另据悉,多年来,该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一直坚持“教育、挽救”的方针,坚持将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家庭、学校、社区走访作为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了解他们在平时生活中的表现和学习情况、家庭环境,作为对每一个未成年嫌疑人定罪量刑的考量因素,并未今后的帮教感化挽救提供第一手资料,将真情关爱落到实处,努力让他们早日改过自新、重返社会。由于法官们的辛勤付出和认真负责,已经有5起案件的6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到了从宽从缓处理,使他们重新返回了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