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民法院从细节入手,以保障法院干警人身财产安全,为广大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为目标,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安全保卫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保意识。及时召开党组会、院务会,通报湖南永州零陵区法院严重枪击事件情况,在我院安全保卫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召开全体干警会,教育广大干警加强自身人身财产安全保卫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采取保障措施,解除干警后顾之忧。在为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准备进一步加强干警自我保护训练,增强干警发现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拿出专项经费为干警购买防护用具,为干警人身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加强资金人员投入,完善安全装备。门卫加强对机关出入人员、车辆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值班人员的检查,确保值班人员不脱岗、不漏岗,加强值班人员巡逻力度。在院内及走廊,法庭等处安装监控设备。进一步检查落实安监设备运行情况,保证安检设备有效使用。
四是建好法警队伍,提高安保素质。对法警队伍重新整合分配,平时注意加强法警教育训练,增强法警队伍处理各项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增加法警编制,并准备在条件成熟时向基层人民法庭增派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