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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打嫂 法院调解化和谐

  发布时间:2010-06-11 16:25:49


     鲁山法院刑事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家庭琐事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徐东洲因家庭琐事与其嫂发生纠纷后心存不满,酒后将其嫂周满打致轻伤,从案发至今已有四个月之久,经村干部、亲戚、邻居反复做调解工作均未能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都心存怨气,不肯让步。

     2010年4月28日刑事庭承办法官曾艳阳受理该案后,经阅卷发现该案是因家庭琐事引起的纠纷,如协调不好容易使矛盾激化,兄弟反目、家庭不和,于是曾艳阳同志下决心要把该案调解好。曾艳阳同志多次通知被告人的兄嫂到庭了解情况,同他们拉家常,通过了解发现被告人徐东洲父亲早逝,母亲另嫁,是其兄将其抚养长大,兄弟情谊尚好,通过对其兄嫂作思想工作,其兄嫂念及兄弟情谊对其弟也表示谅解,要求其赔偿5000元钱。曾艳阳同志又多次苦口婆心做被告人徐东洲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向其讲述家庭伦理道德,及有关法律法规,可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承办人的工作作风深深打动了被告人,终于使被告人真诚悔罪,并同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4000元。其嫂看到徐东洲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已真诚悔罪,当即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并同意接受4000元赔偿款,同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兄弟二人握手言和,一场激烈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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