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困难的时候,别人出手相助帮你一把,应当感恩,若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拿执行和解协议当回事儿,视法律为儿戏,企图蒙混过关,不仅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还有可能因小失大,走到拒执犯罪边缘。
冯某与徐某均系经营玉石生意。后因生意往来发生经济纠纷,2016年12月鲁山县法院判决,被告徐某偿还冯某借款本金4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仍然拒不还款,无奈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徐某每月还款10000元。在第二个月履行中,徐某向法院工作人员提出,因为其女儿生病,拿不出当月要还的钱。执行人员考虑到孩子治病不能耽误,主动帮助徐某多次做冯某的思想工作,经冯某同意,徐某该月仅履行了5000元。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笔钱履行之后,徐某便天真的认为该案已和解,后续的钱就是不履行,法院也不会再找上门来了,就自作聪明不再履行了。每次接到经执行人员的电话,都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铁了心要把“老赖”当到底。
6月7日下午,执行人员驾驶警车专程去到徐某家中,见到徐某的父亲,严肃告知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并将多个被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材料拿给徐某的父亲看,徐某父亲当场表示一定尽快让徐某履行法律义务。
6月8日一大早,徐某主动来到法院,将剩余部分全部履行完毕,并对法官说,自己不懂法,本以为履行了一部分,也达成执行和解了,就是不履行法院也不会管了。直到昨天听了其父亲所讲的内容,再加上因拒不履行判决被执行刑事责任的案例,受到了很大震动,感觉法院是来真格的了,所以才赶个大早来把钱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