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鲁山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受到省高院表彰

  发布时间:2017-08-04 09:41:01




(鲁山法院涉军维权工作资料图)

    7月28日,在全省法院庆祝建军九十周年系列涉军维权活动表彰大会上,鲁山县法院被表彰为全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鲁山县法院将涉军维权工作当成关系国家稳定、促进军民融合的政治任务来抓,对所有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并从案件受理开始就本着“和为贵”的原则,千方百计促成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维护军民团结。每逢建军节等重要节日,都会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平时还广泛开展送法进军营、举行各种联谊活动和关爱老兵行动,相互相学习借鉴,增进了解与沟通。

    特别是自全省法院开展庆祝建军九十周年系列涉军维权活动以来,该院积极响应中央军委关于部队停止有偿服务的规定,院长王宏伟亲自安排部署,通过开通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维军合议庭作用,加大调解力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立、调、审”一体化联合化解机制,并加强同县人武部等单位的交流沟通,千方百计妥善化解军地在停止有偿服务、涉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护等各类案件,受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通过调解结案的,其中有一起案件还被选为涉军维权典型案例,既充分维护了涉军主体合法权益,又充分体现了平等保护的原则,双方握手言和,增进了军地和谐与军民融合,不断实践着“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一定要为军人保护好亲人”的铿锵承诺。

责任编辑:耿海鑫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