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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快审快结 高效调处涉军租赁案

  发布时间:2017-08-03 09:28:17




    近日,驻鲁空军某部与袁某再次来到鲁山县法院,当场签收调解书,至此,鲁山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亲自主持调解的一起涉军产租赁合同纠纷案,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力地维护了军地两方的合法权益。

   1. 坚决落实中央决定,快速受理涉军产租赁案

    袁某承租的驻鲁空军某部一处场地多年,并多次续签租赁合同。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印发后,双方就解除租赁合同一事措辞协商,但因补偿问题分歧较大,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6月13日,驻鲁空军某部将袁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决。

    因本案属涉军案件,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到当地的军队建设工作和社会稳定,同时也会对今后审理其他类似案件产生直接影响。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知悉后,当日要求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判庭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审慎处理,同时立即与县人民武装部领导取得联系,沟通化解该案。并立即启动“维军绿色通道”,快速受理,组织精兵强将开展诉前调解。

    2.院长亲自带队现场勘验,奠定调解基础

    得到双方同意诉前调解的意见后,王宏伟院长顶着中午的烈日,带领涉军合议庭和立案庭庭长,与驻鲁空军某部首长及对方当事人袁某共同到涉诉争议场地进行现场勘验,并邀请县人民武装部有关人员见证调解,以确保在事实清楚、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尽量促成双方和解。在勘验现场,王宏伟院长一行认真了解了涉诉地块及附属建筑等实际情况,并向袁某耐心讲解当前中央军委要求部队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规定,希望袁某能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支持部队改革。同时,还向袁某宣讲军民鱼水情深的道理,讲明支持国防建设是每位公民应尽之责任,并讲解租赁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释法析理,晓以利害,积极引导双方理性对待诉讼,妥善处理纠纷。

    3.最强“调解组”,终促双方握手言和

    勘验完现场回到县法院后,为了给双方创造一个平和的氛围,王院长专门建议将调解地点选在了该院三楼的圆桌会议室。其次考虑到双方分歧较大,王院长亲自点将,请县法院“调解大王”魏钰玺参与调解过程,尽量促成双方依法和解。在该县人民武装部有关领导的见证下,维军合议庭王春晓庭长、“调解大王”魏钰玺、立案庭庭长陈克中分别对双方展开“面对面”的调解工作,在坚决落实政策和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经过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签署了调解协议,并予以司法确认。

责任编辑:耿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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