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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六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9-04 10:00:25


    8月30日上午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后,鲁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第一时间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铎月进行了汇报。次日下午,王宏伟院长主持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会上重点学习了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同志的重要讲话,并就贯彻好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制定六项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对审判团队进行调整充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纪检和院庭长监督。建立员额法官投诉、舆情档案,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警示和查处力度。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官专业会议监督指导作用。

    二是强化目标导向,提升审判质效。开展精品案件、精品文书、精品庭审评选活动,提升审判质效。编撰《类案案例选编》白皮书,强化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三是强化繁简分流,强力推进“271”审判机制建设。年底前确保实现小额诉讼、简易程序、普通程序适用率基本达到2:7:1。

    四是狠抓院庭长办案。规定入额院领导年底前再办结案件70件以上,每位院领导都要确保如期完成办案目标。

    五是实施“128”战略,全力强力解决执行难。以打促执,年底前实施逮捕、追逃100人,办结拒执犯罪案件不少于200件,实际执结案件不少于800件。积极备战执行第三方评估,对照目标一项一项核对,一件一件整改,一案一案规范。

    六是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两学一做”常态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以案促改效能,着力抓好脱贫攻坚、信访攻坚等工作,维护大局稳定。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的联络,不断提升执法满意度。

责任编辑:耿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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