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零点30分,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河南省鲁山县法院决定逮捕,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被告人岳某某在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某大酒店被抓获,这是鲁山县法院自今年8月初通过公安网上追逃系统抓获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告人,其在平顶山市法院系统也属第一个落网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逃犯。
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家住鲁山县张店乡某村的被告人岳某某于2015年5月向该县让河乡的于某借款60万元, 约定利息为1500元/月,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岳某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被于某诉至法院,同年10月29日鲁山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岳某某偿还于某借款6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不超过年利率的24%计算。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岳某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
12月4日,于某申请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及时向岳某某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并于2016年1月5日邮寄送达了责令履行法律义务通知书,限其按时履行法律义务。经执行法官反复寻找、督促岳某某还款均未果,案件至今未能执结。2017年9月5日于某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请求追究被执行人岳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鲁山县法院受理后,考虑到岳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遂当即立案,并于9月11日作出对被告人岳某某逮捕的决定,由公安机关将其列入网上追逃名单,进行通缉。
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在10月7日凌晨,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传来消息,岳某某在其辖区某大酒店内被成功抓获。随着岳某某被抓获并于10月10日押解回鲁山,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也将于近期开庭审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鲁山县法院奉劝那些被列入网上追逃的老赖一定要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那些长期躲避执行并心存侥幸的失信被执行人也要重新认识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认清鲁山县法院将老赖追究到底的强烈信号,积极主动与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联系、协商,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难逃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