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河南省高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对“冬季攻坚暨涉农维权”专项行动以来抓获老赖的思想震慑效果,进一步作通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老赖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提高认识,积极筹集资金尽快履行法律义务,11月27日一大早,根据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的部署,副院长马步云一行来到县拘留所,为近期抓获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被执行人集中开展法制教育。
马步云首先明确表达了人民法院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并表示只要在座的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就会采取一切强制措施,甚至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到时不仅钱要还,还得失去人身自由。还介绍两起“拒执罪”案例:两名因欠款数万元而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被法院查实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最后分别被提起刑事公诉、自诉,被分别判处一年和三年有期徒刑。以此警告被执行人一定不能有被拘留15天后“人就可以回家,钱就可以不还”的错误认识,并表示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既是法定之责,更是良心之债,借钱不还、撞人不赔、拖欠工资不发,自己还心安理得地过着优哉游哉的“好生活”,申请人不会答应,广大人民群众也绝不容许,人民法院更不会放任不管。
马步云强调,人民法院打击老赖、兑现解决执行难的铿锵承诺,绝不是说说就算了。一年来我们持续开展集中强制执行活动,伴随着冬季攻坚活动的开始,我们已经形成了覆盖一年四季的集中执行活动,特别是11月15日省高院部署涉农维权案件专项行动以来,再掀执行风暴,声势越来越大,而在座各位也都是因为这一行动来到了这里。这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等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坚决态度,要求被拘留人员要摒弃幻想,消除侥幸心理,认清形势,及早行动。
最后马步云循循善诱地分析:相对于“一赖到底”所要承担的后果不光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家人的不负责,难道在场的各位愿意一辈子背着“老赖”称呼?难道愿意自己的家人子女生活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之中?难道真的算不出主动履行义务跟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再被迫还钱相比哪个划算?钱没多有少,至少要有一个好的态度,积极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协商,在取得申请人谅解的基础上,制定还款计划,决不能将“老赖”的恶名一背到底。
在场的被执行人均当场表示,听了马院长的讲课很受震动,跟自己以前想的完全不同,将会尽快与家人联系,想尽一切办法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