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一名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鲁山县人民法院列入网上追逃名单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因想要外出打工,买火车票时被售票人员发现上报后被当场抓获,成为自今年9月份该院借助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系统抓获的第二名拒执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也于当天由铁路警方移交鲁山县法院。
王某某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且长期躲避执行而被列入网上追逃名单,这还要从他涉及的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说起
2013年7月的一天,家住鲁山县城某街道20多岁的李小某与朋友饮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在县城某路段靠右行驶的过程中,被王某违规搭建的雨棚拉线绊倒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最终王某某被李小某的父亲李大某告上法庭,经一、二审判决,于2014年最终确定王某某承担40%的责任,向李大某等支付各项赔偿费用28万余元。
收到判决书后,王某某就悄悄转移了自己在鲁山县城经营的山货行。2014年12月底执行法官接手强制执行案件时,王某某早已隐匿了行踪,此后,执行法官对王某某在河南、陕西、山西等多省市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并调查其房产等情况,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考虑到李大某丧子之痛,且近年来无心打工,经济条件也很不好,执行法官一直没有停止努力:于2016年9月份将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1月份又向公安机关发出协查控制函,只是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此李大某对法院执行工作也颇有微词。
执行法官经认真梳理案件执行过程中取得的王某某有履行能力的线索信息及其活动轨迹,将王某某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侦查,于今年9月初把他作为了第一批网上追逃的5名拒执罪嫌疑人之一进行通缉。
近日,仍然心存侥幸多方躲避的王某某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栽”到了火车站买票的过程中,正应了那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下一步如果王某某仍然拒不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及时还款,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刑事惩罚!同时也希望那些心存侥幸、等待观望的“老赖”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如果仍然执迷不悟,顽抗到底,最终等来的必将会是与王某某同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