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们借钱的时候往往是好话说尽,等到该还钱的时候百般推诿、事情做绝,甚至玩失踪、举家外逃躲债手法不一而足。但是不管什么样的“老赖”都抱有侥幸心理,妄图通过种种手段非法占有他人劳动成果,一旦走到道路尽头就马上有钱还账了。11月30日鲁山法院的李东升执行法官就办理了这么一起案子:被执行人范某百般延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面对网络追逃和司法拘留的压力,乖乖给付20万元并就余款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
2015年4月1日,范某在平顶山的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家住鲁山县城某街道的王某借款100万元,并出具借款收据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日期。借款期限届满后,范某继续支付利息,对于本金却绝口不提。王某担心自家本金安全,多次向范某催要只得到了一纸《还款保证书》,且在2017年3月份约定期满后只收到了被执行人支付的3万元本金及期间利息。本金经多次催要无果,王某只得向鲁山县法院提请诉讼, 6月份经审理判决范某归还王某剩余97万元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多次寻找被执行人讨要案件款,范某均避而不见,只得向鲁山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8月底执行法官接到执行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范某发送法律文书要求其申报财产履行判决书所裁定的法律义务。范某接到法律文书后既不履行还款义务,又不与法官见面说明情况,多方推诿逃避。期间,李东升法官多次前往范某家中、公司等地点寻找均未找到范某踪迹。
随着鲁山法院通过网络追逃的第一批拒执犯罪嫌疑人大半落网,网络追逃威力初步显现,加上“冬季攻坚暨涉农维权专项行动”发动后大批“老赖”被抓,11月29日执行法官李东升就打电话告知范某形势,并重点指出他将被列入第二批网络追逃名单。听到这里,范某知道这次恐怕躲不过去了,如果真的被列入网络追逃名单别说做生意了,任何需要用到身份信息的地方都有可能被警察逮捕,那样的话丢人可就大了。立即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明天就带着钱到法院面见法官及申请人,请法官手下留情:“要是真的被你们通缉了,我这名声可就毁了,李法官请你千万手下留情,明天我一定到。”
30日范某果然同亲朋一起带了20万元来到法院,在亲朋的担保下求得申请人的谅解就剩余案件款还款计划达成一致,至此这起涉案标的金额达百余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