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初,鲁山县法院通过公安机关对首批5名“拒执”犯罪嫌疑人实施“网上追逃”,四名失信被执行人落网,有些已被判刑,有些正在审理过程中。只剩下最后一名“老赖”梁某还逍遥在外,不想就在12月7日执行法官突然接到梁某电话称要履行法律义务,并希望法院将其从网上追逃名单中删除,将信将疑的执行法官果然在次日等来了带着全部案件款的梁某的委托人。
原来刘某经营的鲁山县某物业管理公司为梁某开设的工厂提供安保服务,梁某承诺一年合同到期时,就向刘某支付全部劳务费用。然而,随着2015年初服务期满,梁某并未向刘某公司支付约定的劳务费,也明确表示不再同其续约。期间刘某多次向梁某讨要该款均被借故敷衍,眼看着要钱无望的刘某最终向鲁山县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法院调解,2015年12月双方达成一致,梁某向刘某支付全部劳动服务费。
调解书生效后,梁某仍然没有丝毫要还钱的意思,似乎调解的事儿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更是以“公司亏了,没钱”为由百般推诿。而刘某虽然用自己的积蓄垫付了部分工人的生活费,但仍然有一半的工资没有着落,就等着用这笔案件款给工人发工资。2016年3月刘某向鲁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案后执行法官师晓明立即向梁某送达法律文书,要求其申报财产,履行法律义务。然而梁某接到法律文书之后就再也不露面了。银行账户和公司也查不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梁某所欠案件标的金额虽然不大,但是拖欠的却是农民工工资,出于保护弱势群体胜诉权益的考虑,今年9月初鲁山县法院借助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系统发布对首批5名“老赖”的“通缉令”时亦将梁某列入其中。12月初,听说“通缉令”上的4人均已陆续落网后,梁某也是惶惶不可终日,生怕哪天就被警察带走了。经过几天反复琢磨,感觉自己恐怕是逃不脱警察的“通缉”了,不得不硬着头皮赶在被抓之前主动同执行法官联系,免得因为几万块钱再被追究“拒执罪”送进监狱。
就这样,12月8日上午梁某果然委托他人带着全部案件款来到了法院,当着师晓明法官的面将钱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刘某。
“真是太感谢法院了,网上追逃果然很有效,有了这笔钱我们终于能给大家发工资了,公司也有救了,我这就回去把工资全部给工人们发了!”刘某在拿到钱时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