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曹某再次找到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杨佳武,将前两天降价处理所得的2500元钱交到了申请人侯某的手上,一起标的额虽小但却没少让执行干警费功夫的“小微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侯某接到案件款的那一刻,更是连称没想到,“我这么小的案子,执行法官却如此用心,钱不多,但从我心里将比别人拿到十万二十万还高兴,真的是谢谢了!”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4年前后,曹某做生意进货需要现金周转,从关系不错的侯某处借款6500元。时间一长、再加上比较忙钱就忘了还了。一天早上侯某催要时,曹某当天正因为生意不好做在气头上,随口应了句“没钱,等有了再还!”听到这里,侯某也十分生气,心想“你欠我钱这么久,没钱好好说,都是朋友,这算什么态度?”
为此双方不欢而散,事后侯某心里越想越来气,就一纸诉状将曹某告上了法庭。本来也没打算闹翻的两个人在法庭上见面后,经法官调解后于2016年12月份达成一致,当庭曹某也支付了侯某4000元,并约定了剩余2500元的偿还时间。
但谁知,到了还款时间,曹某并没有按期偿还余款,侯某便又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当执行法官通知曹某,并讲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严重后果时,曹某自己也表示,前段时间同村的一个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就被“网上追逃”从外地抓回来了,自己绝不是要做老赖,只是因为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前几天购进的酒还没有卖出去,如果可以的话愿意以白酒抵偿欠侯某的赔偿款。实在不行,希望法院能够宽限三五天时间,哪怕是打折赔钱卖,也先给侯某把钱凑齐。
执行干警经征求申请人的意见后,申请人以准备外出打工,用来抵债的白酒难以及时处理为由予以拒绝,但表示可以宽限几天,但时间不要太长。就这样,曹某果然按照约定的最后时间主动来到了法院,让本打算给曹某打电话询问情况的执行干警杨佳武也是眼前一亮,“老曹,你也怪守信的嘛!来的正好。”这时曹某也一五一十地向执行干警说起了整个案件的经过……“这不,法院真实穷尽了执行措施,我要敢不履行,没准哪天也被网上追逃了,为了这么点钱,还不得让人家笑掉大牙啊!”曹某一边说着,一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