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我院集中执结了一批非法占地案件,有效地配合了我县开展的专项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今年3月份的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卫星监测到我县10个图斑的违法违规用地,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已将我市列为2010年全省土地例行督察两个重点城市之一。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的各个方面,关系到我县经济发展全局。其中强调了各单位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关系,以充分发挥联合办案的优势。鉴于此,县国土资源局于今年4月初,对其中8起重点违法占地案件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受理后,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到庭询问。经过了解,得知一部分违法用地属于批而未供和征而未供的范围,另一部分属完全违法占地情况。针对批而未供和征而未供的情况,我院积极向县国土资源局作了反馈,县国土资源局对此也高度重视,表示将加快土地供应,避免今后出现未供即用的违法用地行为,对此类案件表示不再执行而撤回了执行申请。另一部分违法占地人主动交代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而非法占地的事实,通过向他们讲解《土地管理法》及2008年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的相关规定及非法占地后果的严重性,使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随即积极落实了县国土资源局的整改意见,采取了恢复土地原貌的措施。县国土资源局依据相关规定,对他们作了从轻处理,在被执行人接受处理意见后,县国土资源局亦撤回了执行申请,从而使该批申请执行的案件全部得以圆满执行终结。
这次执结的8起违法占地案件,占地类型为可耕地及非耕地,总面积为181050.20平方米,在全县尚属首次。
此次执行案件过程中,我院与县国土资源局积极沟通,两单位相互协作,避免了以往在受理此类案件后,直接进行强制执行而执行未果的局面,体现了相互协作的重要性,为今后执行此类案件打开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