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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搭上庭审“便车” 提前拿到调解书

  发布时间:2018-03-10 09:51:23


    3月8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昭平湖法庭在开庭审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另一名原告顺利搭上庭审“便车”,在旁听了案件庭审过程后,提前感受庭审的过程的原告最终成功逆袭,先于另一名原告拿到了对方支付自己8000余元工资款的调解书,为此还可以退还一半的预交付诉讼费,原告陈某也直呼自己太幸运。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家住董周乡某村的吕某受雇于吕大某为案外人盖房,但对剩余的劳务费一直未予支付,经吕某反复催要吕大某才于2016年6月出具了一张欠付4350元劳务费的欠条,2018年1月吕某将吕大某告上了法庭。该案开庭前,昭平湖法庭又收到陈某起诉同一被告吕大某的起诉状,除欠款金额为9000元外其他事实较为相近。为了给后案留足举证期限,导致两案开庭时间相差近十天左右。

    在吕某诉吕大某一案开庭前,考虑到案情相似且被告系同一人,昭平湖法庭负责人李国亮经过认真考虑后,便征求陈某是否同意调解的意见,并讲明如果同意调解可以在当天到法庭旁听庭审,如果能达成一致也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陈某听后也表示同意。

    于是3月6日吕某诉吕大某案件开庭当天,旁听席上就多了另一名原告陈某。吕大某参加完庭审,陈某也听完整个案件全程后,都感觉到案件相似官司再打下去也不过如此,在陈某遂作出了一些让步的情况下,便当场达成了吕大某分两批最迟于2018年7月偿还陈某8000元工资款的调解意见。最终还先于吕某领到了生效法律文书,陈某也高兴地表示:真没想到,李法官工作这么贴心,竟让自己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也搭上了“顺风车。”据悉,吕某诉吕大某案件判决书也将于近期送达。

责任编辑:耿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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