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妥善化解五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系列案,2月25日,鲁山县法院民三庭法官陈晓宇带领审判团队成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专程到张良镇王营村也就是涉案承包地内开展现场勘验。现场勘察完毕后,陈晓宇法官一行又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该村委会,在村委干部的协助下一起做双方的调解工作。
据悉,本案原告是该村的五位村民,因被告鲁山县某养殖合作社打算在上述五位村民的承包地内养殖奶牛项目,2014年6月双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对租金及期限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被告随后就在该地块搭建了部分养殖设施,但由于市场行情变化以及资金原因导致项目中途停止。2017年10月底,五位村民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承包合同,并要求支付所欠合同期内的租金,将地块恢复原状。
法官深入当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目的就是希望借助村委会的力量,促使双方切实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以妥善解决双方的矛盾,帮助当事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