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到该县磙子营乡杨林村,就一起赡养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50余名群众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中旁听群众纷纷谴责子女拒不赡养老母亲的行为,通过庭审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事情是这样的:年近90岁的李老太家住鲁山县磙子营乡,与老伴共生育3男4女,子女现都已成家立业。十余年前李老太之夫陈某患病治疗直至去世,大儿子陈小某却始终不闻不问,也分文未出。此后,在同村亲友的见证下,7个子女达成了赡养协议,陈小某也开始支付其母亲的赡养费。可是2014年后,陈小某再次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就连李老太生病住院时,也从未探望过。其他子女见此情景只能共同轮流赡养李老太。其中李老太的三儿子患有重病、经济能力很差,但也都拿钱、拿物孝敬老人。同村人实在看不下去,于2017年初从中说和,陈小某才勉强给母亲送去500斤小麦,之后又没有了任何表示。伤透了心的李老太,遂于今年四月份将陈小某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老人年龄和身体状况不适宜到法庭应诉,也为了将庭审变成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最终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原告所在地的村委会。
庭审当天上午9时,案件开始审理,李老太向法庭和群众诉说着自己多年来养育孩子的艰辛,回忆过往对陈小某的关心、爱护和教育,说到动情处甚至落下了泪,并表示现在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需要孩子们来照顾。而坐在对面的陈小某却仍然不知悔改,把自己择的一点责任都没有。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因调解无望,法庭当庭判决被告履行赡养义务,每月定期支付原告赡养费。
庭审结束后,看着李老太佝偻着背在其他子女的搀扶下渐渐远去,曾艳阳还不忘给前来旁听的群众讲起了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而现场的群众更是对法庭当庭判决陈小某向其母亲支付赡养费的决定拍手称快,称赞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