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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广播直击老赖“七寸”

  发布时间:2018-05-19 16:44:25


    5月16日上午,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刘鑫源参与执行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因害怕在村里丢人主动打来的电话要求履行法律义务,并从银行转来全部5万余元案件款,使这起案件圆满执结。

    2016年11月,家住让河乡某村的柴某驾驶机动车在马楼乡将黄某撞伤致残。黄某出院后因同柴某及某保险公司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引发诉讼。2017年7月,鲁山县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各分项范围内赔偿黄某11万元,柴某赔偿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全额偿付了11万赔偿金,而柴某却以“保险公司已经赔过了”为由拒绝支付案款,后来干脆就玩起了失踪。在柴某家屡次碰壁的黄某于2018年2月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刘鑫源接案后立即联系柴某都未获得回应,送达的法律文书也是由其家人代为签收。后经了解得知,柴某听说黄某要申请强制执行春节没过完就躲了出去,执行干警鉴于上述情况就把柴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4月20日,鲁山县法院启动全面决胜执行难百日会战行动,全方位、全天候对老赖展开围堵,大范围对老赖进行曝光。柴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也无法逃脱,同时执行干警还联系了柴某所在村委会做其家人工作。在柴某家人拒绝配合的情况下,通过村委会以通告、广播的形式于该村将柴某失信的事实进行曝光,一时之间柴某就成了全村的“名人”。

    5月16日,柴某在家人的要求下拨通了执行干警刘鑫源的电话:“刘法官,俺真不是要躲避执行,只是出来打工,打算年底挣够了钱就回去把案子了结的,你们怎么可以在村里败坏俺的名声?你给个账户,现在就打钱过去,请您赶紧把俺从黑名单里撤下来行不?!”

    不一会儿,执行款账户果然收到了柴某转来的5万余元案件款。

责任编辑:鲁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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