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鲁山县法院在鲁山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交通局等多方的配合下,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缴纳的一笔保证金扣划,成功执结了这起标的金额达58万余元的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家住鲁山县张官营乡某村的张某于2016年5月向亲戚刘某借款52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并出具了借条。2017年刘某急需用钱,向张某讨要无果引发诉讼。同年10月两级法院判决刘某向张某偿还借款本金52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无视案件承办人田金生的传唤,甚至干脆躲了起来。田金生通过其他途径查得,张某系鲁山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在交通局有一笔50万元的保证金尚未动用,遂将这一情况上报院领导。经过鲁山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协调沟通,在交通局积极配合下法院将这笔保证金予以冻结。同时田金生也一直在查找张某行踪,5月14日终于得到线索于鲁山某公司将其抓获带回法院。
在执行局办公室,张某还想以“没钱”为由继续拖延,田金生便将其在鲁山县交通局50保证金已经被冻结的情况告知,同时强调若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将提起刑事自诉,到时候被判处刑罚钱一样要还,更是得不偿失。张某这时候才慌了,表示愿意履行案件款,并电话联系自己公司财务人员送来了8万余元现金。5月16日,张某公司被冻结的50万元保证金扣划成功,加上交来的8万余元现金合计58万余元(含利息)一起交给了申请人,案件圆满执结。
自4月20日鲁山县法院启动全力决战执行难百日会战以来,对老赖发起了全方位、全天候的打击态势,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大力支持。鲁山县委通过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要求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全力支持配合,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围剿”老赖的执行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