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随着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将2万余元案件款汇入鲁山县法院执行账户,一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近两年、终本后又恢复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信息化支撑下,通过“网络查控”体系的强有力支持,终于顺利执结。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也就此演绎了一场“教科书”般的信息化执行经典案例。
——充当“经纪人”,收钱却“不办事儿”!
事情还得从5年前说起。2013年,家住鲁山县城关镇某街道的刘某即本案的被执行人,声称可以同乡赵某找到办厂急需的场地,赵某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就向其支付现金5万元。可给了钱之后,任凭赵某接连催促,刘某最终也没能为赵某租到用于办厂的场地。眼看指望刘某找地办厂希望渺茫的赵某,遂向刘某索要当初支付的5万元,而刘某以自己期间也有付出为由付了3万元后,拒不退还剩余的2万元,实在追得紧了,刘某才就剩余2万元向赵某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2016年元旦前归还欠款。
但实践证明,这仍然只是刘某的托辞,他根本就没有还款的打算。本来还一直念朋友旧情的赵某最终不得不将其告上法庭,可自知理亏的刘某连开庭都拒绝到场。2016年7月,鲁山县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刘某向赵某偿还欠款2万元及逾期利息。
——强制执行却遭遇“人难寻”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赵某提供的刘某联系电话也已停机,事实上执行干警早就料到刘某有可能更换号码逃避执行,这在执行过程中也算是司空见惯的招数了。可是,没有了联系电话,对其曾经的住处查询后也没有任何有效线索的情况下,这个被执行人无财产、无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不明的“三无”案件进入了终本程序。
—— 深挖信息化“富矿”,锁定老赖“支付宝”
今年2月份,这起案件重启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冯亚斌通过向刘某户籍地村委干部打听,也只得到了刘某近年来常年外出的情况,遂一边叮嘱申请人随时关注其行踪,一边将执行思路转到了“网络查控”上——以信息化手段查找刘某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而唯一可用的信息就是刘某的身份证号码。
透过刘某户籍信息查明的情况,执行干警反复查询也找不到近期刘某多个银行卡中存款变动的信息,本以为刘某隐藏的太深、似乎人间蒸发的执行干警就在想要放弃的时候,却借助其身份证号码突然发现刘某名下有一个支付宝账户。
重新燃起希望的执行干警“如获至宝”,并沿着这个线索顺藤摸瓜——先是通过支付宝账户也提取到了刘某新的手机号,但为慎重起见,执行干警并没有马上同他联系,而是据此线索展开进一步的网络查询,果然发现绑定支付宝的一个银行账户下转入了6000元存款,为了不打草惊蛇,冯亚斌并没有对这笔存款立即采取措施,而是对这个账户持续进行关注,3月份冯亚斌发现该账户又转入1万元存款后,便果断对其实施冻结。
——老赖变身“海员”,恳求上岸后就还款
存款冻结成功后,冯亚斌决定与刘某正面接触。便拨打了刘某支付宝账户相关联的电话号码,这次刘某果然接通了。当冯亚斌告知已经对刘某银行账户实施冻结后,刘某便表示自己愿意履行案件款,只是自己在一艘轮船上做海员,现在正在海上,能够进行手机转账的账户又被法院冻结,现在无法支付,请求给予宽限,等靠岸后立马履行案款。为了取得执行干警信任,他还补充道“我出海已经一年多没有回去了,本以为这点小事儿都已经过去了,没想到这样您还能找到我,把我的工资账户也给冻结了,靠岸后我马上把欠款打过去,也请您尽快把我的账户解封!”这时执行干警通过询问才得知,之所以刘某的银行卡长时间没有存款是因为他担心法院强制执行,每次发了工资都第一时间转入到支付宝账户,时间长了本以为自己常年出海,执行法官也联系不上自己,肯定也把案件淡忘了,心存侥幸的刘某正因如此才最终被锁定。
4月11日,刘某果然通过银行转来了全部两万余元案件款,再次同执行干警冯亚斌取得联系,并表示钱已经转过去了,希望能够尽快解封其账户。执行干警冯亚斌通过财务人员查实之后,便通知申请人赵某前来领取执行款,同时也对刘某被冻结的账户进行了解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