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不就一万多块钱嘛,我履行还不行嘛!至于这样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吗?”这是5月7日鲁山县法院通过曝光栏公开在人群聚集的车站、集市曝光老赖不到半个小时后,就接到的一个电话,打来电话的正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卢某,最后他还不忘补充:“快把照片撤下来吧,我送孩子去上学的路上,正好孩子看到了这,把我问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执行干警陈登级当即表示如果卢某能够及时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会视情况及时撤销曝光信息。
果然不到一个小时,被执行人卢某就带着1.2万元案件款来到了执行干警陈登级的办公室,并不停地解释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是因为近段时期太忙把这事儿给忽略了。考虑到卢某已经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陈登级立即撤下了卢某的信息。
自今年4月20日起,鲁山县法院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艰巨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除了高频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抓“老赖”外,王宏伟院长还特别指出,要把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上,通过广泛的宣传、立体化的曝光,营造失信可耻、“老赖”可恨的浓厚氛围,通过将长期躲避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及欠款信息公之于众的方式,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此外还将“老赖”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用贷款乃至乘坐飞机、高铁及其他高消费行为进行限制,倒逼“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
自该院首次尝试在鲁山县火车站、鲁阳影剧院及该院电子大屏幕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执行依据、被执行款金额、财产线索举报电话等信息以来,对老赖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和心理压力,同时也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