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庭长,法院的判决书我收到了,判决很公正,我们双方都很满意,我现在想履行判决,但是想通过法院履行,我们都相信法院。”5月29日一大早,被告陈某给让河法庭庭长任超美打电话说。
原告谢某与被告陈某2017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双方举行订婚仪式,订婚时谢某给付陈某彩礼30000元,并为其购买了金项链、金手镯、金耳坠及一枚钻戒。后在相处过程中,由于性格不合,双方解除婚约,但因返还彩礼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鲁山法院让河法庭庭长任超美接到该案后,庭前进行了调解,在庭前调解过程中,任庭长充分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矛盾的起因、经过,把握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精准“号脉”当事人。但最终双方因返还彩礼数额争执较大,且均不同意让步,致使案件调解进入僵局。随后,让河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开庭。
通过庭前调解及开庭审理,任庭长查清了案件事实,“号”准了当事人的脉,依法作出了公正判决,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对判决书非常满意,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5月29日下午,陈某父亲来到让河法庭,在任法官的主持下,将三金一钻及彩礼返还给谢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