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鲁山法院:审执联动 执结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16 15:52:16


    7月12日上午,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岳某走出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瓦屋法庭的时候,还向程相哲庭长连连道谢:“总听人说官司打起来就没个头,没有半年也得四五个月,要是加上强制执行的时间就更长了,没想到从我第一次来法庭到今天,不到一星期就把钱拿到手了。程庭长,咱法院办案真是既贴心又神速啊!”

    2016年家住鲁山县观音寺乡某村的张某,将自己承包的一段公路两侧边沟挖掘工程交给同乡岳某,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全部费用。岳某带领同村农民工一起施工完毕后,张某支付了农民工部分工资,尚欠5万余元工资未付,承诺建设单位付清工程款后一次性结清。出于同乡的信任,岳某也就同意。谁知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岳某还是没有拿到一分钱,每次上门讨要不是“资金紧张”就是“过段时间一定给”。一次次失望而归的岳某于今年7月9日来到鲁山法院瓦屋人民法庭准备诉诸法律。

    瓦屋法庭程相哲庭长接到案件后,立马同被告张某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在电话中张某所陈述的同岳某所诉基本一致,尤其是所欠款项及欠款金额并无二致。放下电话后,程相哲庭长考虑到这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同时也为了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便决定邀请基层调解组织介入,尽快实现 “案结事了”。

    程相哲庭长首先联系了观音寺乡调解委员会,借助调解委员会本乡本土的便利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反复的劝说协调,调解委员会给出了张某一次性向岳某付清5万元工资款的调解意见。对于能够少付几千元张某自然是愿意的,而岳某为了能够早点拿到工资兑现给一起干活的乡亲们,也愿意让一步。

    事情到了这里本该皆大欢喜,谁知到了7月12日正式签署调解书的时候张某又出了幺蛾子,他试探着问,现在资金有点紧张,能不能给宽限俩月再付钱?程相哲庭长看出来张某又在耍小聪明,意图蒙混过关,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响应鲁山县人民法院王宏伟院长“全院干警总动员,共同解决执行难”的号召,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便向张某介绍了法院为了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已经对失信被执行人展开了全面“围剿”的严峻形势。“现在给付还能省下几千块钱,何必等到被强制执行时送进拘留所时再付全款,既受罪又多出钱?”最后程相哲庭长劝诫张某。

    张某回想到这段时间法院强制执行的阵势,有的被执行人仅因欠几块钱不还就被曝光在了大街小巷,特别是还有因为欠钱不还被抓走甚至被判刑的事情,连忙表示同意当场支付付,并立即通过手机转给了岳某5万元钱,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