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雇主,依法对雇员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既是法律责任,又是人情道义。7月25日,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面对一起类似案件,通过耐心引导和强制措施相结合,“软硬兼施”,并在送拘前的最后关头,被执行人的家属带着案件款主动来到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10月底,家住鲁山县张店乡某村的李某受雇于鲁山县城关镇的王某,与王某等三人为杜某进行拆房作业时,因施工中安全措施不到位、操作不当,李某和王某二人推倒的一扇墙面砸伤。李某住院期间王某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但就赔偿问题,李某多次通过村委会找王某和杜某协商赔偿问题均未达成一致,遂于2013年6月将王某和杜某二人告上了法庭。鲁山县法院经过多次调解未果,作出王某和杜某分别赔偿李某1.8万元和1.4万元的判决。
判决作出后,杜某考虑到申请人李某家庭经济困难,受伤后也没有了生活来源,在执行法官第一次找到杜某并耐心劝说后便履行了法律义务,但是王某面对执行难的多次到访和苦口婆心的劝说,不但没有悔改的意思,甚至对执行干警的一次次劝说,态度也不耐烦起来,并一再强调自己对判决不服,甚至还编造自己已经上诉等理由。而执行干警也并没有戳穿他的“表演”,而是暗中调查其财产情况,经过多方查找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相应财产,网络查控也没有任何收获。就在今年7月24日晚上八点多钟,陈登级得到王某已回到鲁山家中的消息后立即前往抓捕。刚刚于当天下午才到家的王某怎么也想不到,当天晚上就被发现了行踪,特别是在执行干警到其家敲门时,王某一家迅速关了灯装作家中无人,无论如何敲门就是不开。可就在王某趁着夜色从后窗跳下时,才发现正中两名执行法警下怀,经确认王某身份无误后,便将其带回鲁山县法院进行询问。
面对执行干警的好言相劝,王某却态度愈发强硬,“我没钱,你们法院判的不公,我和李某是合伙,我们没有老板和工人的区别,再说我也受伤了,治病也花了快4万,我找谁去赔?法院就是拘留我十次我也不会还一分钱!”陈登级从这一连串的话语中也似乎感受到了王某的不易:当时事故的发生,确实王某和其他工人操作上存在安全注意不够、行事鲁莽,导致王某的伤也最重,花费也最大,便缓和了语气说道:老王,你现在这情况,特别是你当时也受了伤,我们也很同情。但是法院在判决过程中都考虑了上述因素,判决已经生效,你一直说你上诉,我们早就核实过,根本就没有这回事儿。如果法院作出判决,不符合一方当事人的心意,就可以软磨硬泡,那样法院就不成其为法院了,那谁还会尊重法律和判决。可是王某却仍然不为所动,甚至扬言如果非要强制执行,自己就去上访,让执行干警和审判法官都不得安宁!
面对敬酒不吃吃罚酒的王某,陈登级便准备了拘留手续,打算第二天将王某送进拘留所反省。可就在第二天一大早,王某的家属就赶来了法院。见到王某即将被带上警车,便立即上前,一边向执行干警求情,一边开始指责起王某来:“你看看人家法官为了这点钱,跑咱家都跑几次了,知道这事你也受了伤,一直劝说你,你看你非要自己把自己‘作’进拘留所,这钱你不还,我替你还!”说着就将一大沓百元钞票掏了出来,并连忙说这是1.5万元,剩下的3千,希望执行干警能够从中说和一下。
这时王某虽然表面上还抗拒,实际上眼看着要被押上警车送往拘留所,心里边早就害怕了,对其家人的做法也不再反对。陈登级也当即将申请人李某通知到了法院,当两人再次相见时并没有出现相互指责争吵的画面。这时的王某也突然变得主动起来,忙着向李某表达歉意,并表示自己因为受伤好长时间不做拆房工作了,目前就靠打个小零工养活一家老小,希望看在曾经一起共事的份上,能够让一步!就这样,执行干警在旁边看着几乎一言未发,最终李某收起1.5万元案款,并主动表示剩下的钱全部放弃,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