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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集中约谈敦促公职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发布时间:2018-08-03 18:32:07



    8月2日下午16时,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东二楼会议室内,二十多名公职失信被执行人齐刷刷坐在会议室前排,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等院领导正襟危坐,整个会场充满严肃而浓重的氛围,原来是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中传唤21名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开展集中约谈。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向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发出旨在敦促和带动公职“老赖”尽快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义务的“最后通牒”。执行局长胡春生参加会议,本次集中约谈由副院长张燕伟主持。

    会上,胡春生局长首先重申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有关内容。接着张燕伟副院长强调指出,今天到场的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到会,本身就体现了诚意、开了好头,但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需要在座各位从法治国家和诚信鲁山建设的高度去认识,更需要身体力行,关键还要看接下来的具体行动。

    王宏伟院长对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约谈,他说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具体工作,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作为公职人员,本身就肩负着模范遵守和支持法律执行的责任,也是人民群众相互对照的一面镜子,最终折射的是公职人员群体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诚信的维护之意,而不是体现你活动能力有多强、面子有多大的试验场,公职人员身体力行地担负起这一法律和社会责任,才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好的名片、最强有力的推动。此外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全面进入了联合惩戒的新格局,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延伸和细化,县委常委会通过的联合惩戒方案,涉及全县纪检、组织、人事、金融、政法、国土、住建、文明办等41个部门,联合惩戒的大网已经张开,“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要是阻碍执行难解决的一切障碍,必须破除。大家一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把“公职人员”作为特殊主体绝不是因为大家的公职人员身份不能触碰,而是认为大家是我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自觉性最高、最好争取和最应该支持执行难最终解决的群体。要说是特殊,只能特殊在要比普通被执行人更理解、更主动才对。今天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体约谈就是希望给大家提个醒,如果哪位参会或接到通知而不主动参会的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听到消息后,继续规避执行或外出躲避执行的,鲁山县人民法院绝不放过,也绝不手软。其中的强制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报请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约谈所在单位领导,涉及人员很可能会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甚至被网上追逃。在执行信息化的天网下,宾馆不能住、火车票不敢买、飞机票买不了,甚至借助“天眼”查寻系统,手机都能暴露你的行踪,招来执行干警的追捕,孰轻孰重必须想清楚!

    王宏伟院长特别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被实施强制措施,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涉公职被执行人要认清自己的身份,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更应该诚信、守信,应在“诚信社会”建设中有所作为。三是要明白利害关系,不要轻易触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红线。四是明确告知涉公职被执行人在8月6日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取得申请人谅解,否则将通报纪委、监察委、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发起联合惩戒,甚至移交检察院、公安局提起公诉,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五是希望涉公职被执行人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最终胜利。

    会议结束后,参会涉公职被执行人纷纷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将在最后时限内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还有涉公职被执行人表示:今天的会议可谓是一场治病救人的会议,通过这次约谈深刻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也得到了一个挽回错误的机会,要抓住机会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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