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腊月二十五日,集中执行第三天。
今天集中执行的第一个重点是一涉及16名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案件。
2007年,陈某带领16名农民工给包工头任某干活,工程完工后,任某欠30000元工程款(实为16名农民工工资)久拖不还,调解后仍不还款,陈某申请执行。我院于2010年10月12日向任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其于2010年10月16日前履行义务,任某拖延至今,毫无动静。
此案牵扯16名农民工的血汗钱,因此,集合完毕后,执行队伍在主管院长马步云的带领下直奔汇源区大王庄村任某家。敲开门后,任某企图翻墙逃跑,被执行干警当场抓住,带回法院。
任某态度强硬,本可对其予以拘留,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和化解当事人矛盾的工作思路,加上不拿钱仅靠拘留也解决不了16名农民工的实际问题,执行法官耐心的做任某的思想工作。一开始任某只同意拿3000元,经过做工作又加到5000元、8000元,到晚上8点多,经过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任某最终履行10000元,并写下保证,尽快清偿余款。申请执行人对我院的执行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并对我院执行干警的敬业精神表示高度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