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鲁山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某等十五人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涉恶犯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6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朱某在鲁山县城负责经营管理廉某开设的游戏厅或开设赌场期间,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朱某为纠集者,被告人张某某、段某某、鲁山县张店乡上洼村村民裳某某为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并多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等人结伙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应分别以所犯罪行追究刑其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鲁山县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审理,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陈述和答辩,当庭对涉案证据进行了质证、认证,庭审程序规范严谨。庭审中十五名被告人除朱某、张某某、于某等被告人对于部分犯罪行为不认罪外,其他均表示认罪悔罪。
整个案件庭审从上午8:30分开始,中午休庭40分钟,庭审共持续近8个小时,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将另行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