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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官智擒 “老赖”为农民工讨薪

  发布时间:2018-12-26 17:28:58


    “李庭长,要不是您,我在矿上几个月的汗可就白流了,这两万多块钱可真是实打实的血汗钱啊,谢谢您!”这是12月24日上午,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张某在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李红军办公室里说的一段话。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7年,家住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某村的张某,在湖北省竹溪县人陈某在鲁山县承包的铝土矿上务工,双方约定按照采掘进尺支付报酬。张某在矿场干了几个月,陈某也支付了部分工资,但还剩2.6万余元却迟迟不予兑现。张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于2018年4月份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同年5月,经调解,陈某同意在2018年8月前一次性支付张某工资款2.6万余元。

    调解书生效后,张某虽经过多次讨要,陈某却依然以“没钱、再缓缓”等理由推诿拖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的张某只得再次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红军庭长接手案件后,便立即通过邮寄方式向陈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申报个人财产并履行法律义务。然而陈某却置若罔闻、迟迟不肯露面。李红军拨打申请人张某提供的电话号码,听到的却是“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停机”的电子提示音,期间两次前往陈某承包的矿场也都扑了空。

    李红军庭长考虑到这是一起涉民生案件,关系到张某一家的生计,便下决心一定要尽快帮助申请人讨回这笔血汗钱。为此李庭长经过多方打听得知,陈某在鲁山县梁洼镇租赁了一处房屋,每次来鲁山处理矿场事务时,都会在这处租赁的民房落脚。得到这一条信息后李红军便通知张某,希望其密切注意陈某的行踪,一旦陈某现身就立即报告,执行干警将会第一时间进行抓捕。

    12月23日晚上,李红军突然接到申请人张某的消息称陈某在矿场现身了,但在赶往矿场的路上却得到消息称陈某已经离开矿场,但因天黑却不知道陈某的去向。李红军猜测陈某既然在矿山现身,晚上极有可能像以前一样回到租赁的房屋休息,便立即安排两名执行法警前往蹲守。直到24日凌晨4点多钟,才发现陈某悄悄地溜回了出租房内。李红军庭长得到消息后,一边要求法警密切关注陈某动向,另一方面一定要待其赶到后在行动,以避免出现抓错人的现象,自己也立即赶往目的地。早上七点钟左右,李红军庭长等人看到陈某打着哈欠走到了院子外的公厕内上厕所,陈某的身份得以确认,执行干警便趁陈某再次返回出租房内时,进入院门将陈某一举抓获。

    经过李红军庭长的耐心释法教育,再加上害怕被拘留,陈某赶忙让人送来了全部2.6万余元案件款,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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