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一起追偿权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赵某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的办公室,一边拿出2.5万元案件款交给申请人,一边对执行干警说道:“陈警官,钱我都拿过来了,你也赶紧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去掉吧,再买不了机票,我今年谈的第一笔生意都该黄啦!”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6年2月,鲁山县城某街道的男青年张某同家住梁洼镇某村的赵某登记结婚。同年以张某的名义向他人借款5万元,交由赵某做生意。不料,2016年12月张某就以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向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次年1月,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予张某和赵某离婚,上述5万元借款由两人各自承担2.5万元。
判决生效后,对于本应各自承担一半的共同债务,赵某却是不管不问,并外出做起了生意。2017年,因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张某履行了全部5万元案件款,随即张某将赵某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要求行使追偿权。同年5月15日,经调解,双方达成了赵某自愿于2018年5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张某代为清偿的共同债务5万元的二分之一(即2.5万元)的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确认的还款期限一天天过去,张某多次讨要却都被赵某以“在外地做生意”、“再缓一缓”等借口拖延推诿。张某无奈于2019年1月30日向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陈登级接到案件后,立即通过云送达平台向赵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赵某履行法律义务。赵某接到法律文书后并既未按照要求履行义务,也未同执行干警联系,考虑到赵某之前的表现,陈登级便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可直到春节过后也没有任何消息,看来限制高消费的措施是不能奏效了,春节过后,执行干警正打算采取其他措施时,却突然有了关于赵某新的消息。
2月28日上午,执行干警陈登级突然接到赵某打来的电话,开始便问法院是不是将她列入了“黑名单”。在确认了赵某的身份后,陈登级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这是的赵某还来了脾气,不断重复着“如果生意做不成了,损失要由法官来赔!”陈登级严肃向其说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后果,赵某却就是听不进去,无奈陈登级挂断了电话,希望让赵某情绪平复一下,并向其发送了一条“释法”短信。很快赵某就又将电话打了过来,并一改之前的态度,先是承认错误,接着又表示只要能尽快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上屏蔽掉,就愿意马上还钱。执行干警随即表示如需撤销黑名单信息,必须先履行案件款。
赵某为了让执行干警相信自己愿意履行所言不虚,便向执行干警说道:我今天来机场乘飞机,是应约去见一个客户谈生意的,现在却买不成票。你说我一个老板,会差那两、三万块钱,下午我就让朋友把钱给你们送过去。
果然当天下午,赵某便托朋友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将全部2.5万元案件款交给了申请人,执行干警考虑到赵某确有急事,也便及时屏蔽了赵某失信黑名单信息,赵某也便于当晚得以顺利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