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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结事了”为目的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19-03-14 17:37:48


    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2019年3月1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周强院长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回顾了法院系统2018年主要工作,并对2019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报告了2016年以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情况。

    在对行政审判中,周强院长提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要求。当前司法环境中,大量行政争议虽进入法律程序。但在耗费大量司法资源后,争议却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上诉率、申诉率、信访率畸高,案结事未了,行政审判工作并未进入到良性发展的轨道。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直面行政审判存在的问题,也对以后行政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强化关注原告诉讼请求和诉讼目的,而不仅仅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全面审查,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通过理念革新与机制创新,将行政争议协调制度与集中管辖制度有机融合,形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运行模式。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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