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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22 22:31:26



    3月22日下午,鲁山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总结大会,顺利完成了内设机构的改革工作,将原来的19个内设机构精简为10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7个,综合行政部门3个,为进一步落实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乃至鲁山法院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鲁山法院先后制订了内设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实施方案、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分配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方案等文件。在改革过程中,院党组将“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全过程,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内设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

    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切实担起一把手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精心组织。

    为摸清干警思想状态,班子成员分头带队与个别中层干部和重点干警面对面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身份转变、岗位调整、职责重组、权力增减等带来的变化,经过谈心谈话,大家达成了一致共识,决心从全院大局出发,积极拥抱改革,提振精神,鼓足干劲,适应新岗位,迎接新挑战。

    为真正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群众公认、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鲁山法院先后组织开展了各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全体干警民主推荐、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双向选择、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等一系列工作,确保了整个改革平稳顺利,稳步推进,最终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确定和审判执行团队人员配备圆满体现了党组的工作思路。

    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在总结讲话时要求,要正确对待党组的决定,自觉服从党组的安排,以一颗平常心看待职务变动,做到心胸开阔,境界高远;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珍惜现有岗位,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干好本职工作;要讲党性、讲奉献,放高放远人生追求,以法院发展为重,在新的岗位上取得更大成绩。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依据新的职责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3月25日,鲁山法院所有涉及调整的中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将全部到新的工作岗位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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