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30分,是王某诉牛某追索抚养费开庭的时间,3点,3点30分,4点,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而原、被告均没到庭,这是怎么回事呢?
鲁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的法官助理李川川法官在耐心的等待着,4点20分,终于等来原、被告,可被告一进门就失声痛哭,李法官不知所措,慌忙起身让被告坐下,并询问发生了什么:原来,下午2点多,法院的上班时间还没有到,被告就和现任丈夫早早来到了法院门口,原告之父王某也提前来到法院门前。王某看见被告丈夫后,二话不说上前就打,使被告牛某的丈夫多处受伤,110指挥中心出警后将双方带到鲁山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处理,这已是三年来公安机关为双方矛盾的第五次出警了,听到此,李法官紧皱眉头,原来,看似简单的抚养费纠纷案,事实上彼此已积下了较深的矛盾,如果草率的开庭审理,必将导致案了、事难消。看到被告瘦小的身材和几近失明的双眼,李法官对被告不勉产生了几分的同情,而此时原告的父亲王某开始介绍了他们产生矛盾的根由。
原告之父王某和被告朱某因家庭矛盾于,2016年3月2日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商定仍有复婚可能,可同年,原告之母即被告又另嫁他人,同时,对原告不管不问,使原告之父王某对被告产生怨恨,为此,双方几次冲突,惊动110出警。
2017年原告进入鲁山县鲁阳第一小学上学,仅靠王某的收入已不能供给原告上学之需,故此,为抚养费闹至法院。李法官倾听了双方的怨气后,语重心长的对双方进行劝导,并下定决心放弃开庭,力争调解结案,由于双方当时火气难消,就另定时间,再次进行调解。
到了当天,李法官对原告父亲和被告先分别进行调解,她“以情动人,以法服人”,一方面给被告牛某讲《婚姻法》,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力和义务,另一方面给原告之父王某做思想工作:牛某是孩子的母亲,天下间哪有不疼孩子的娘,只是牛某身体残疾,不能像正常人一样参加劳动,就组建的家庭并不富裕,再者,孩子才八岁,正是需要父母呵护、关爱的时候,你们双方闹得太僵,很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虽然双方离婚了,但血脉串联的亲情,永远都散不了!
李法官苦口婆心的调解,王某开口哭了:“法官,你这一番话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孩子起诉的每月500元抚养费,让被告每月支付100元吧!并且之后,我不再找被告的麻烦了”。被告听后,也一消往日的怨气说:“法官,通过你的思想教育,我懂了,抚养孩子也是我的义务,我尽我最大的努力,每月给孩子抚养费150元吧”。
看到他们由仇人转为互谦互让的场面,李法官激动地热泪盈眶。这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终于圆满结案了,看着曾经的一家三口,如今和睦离开的两家背影,李法官发自内心的笑了,在此,李法官想告诉天下离异的父母:大人的恩怨,不该延续到下一代。孩子还小,正需要用“爱”去栽培,用“心”去呵护。他们是未来的期望,未来也是他们的希望。日子再苦,也不能寒了孩子的心,也得守住孩子头顶这片湛蓝的天空,让孩子可以健康、快乐的成长!